一、修訂背景
《石家莊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屬于市級專項應急預案,是我市應急預案體系的一部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上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應急預案以及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應當根據實際需要和情勢變化,適時修訂應急預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河北省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對《石家莊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石政辦發〔2017〕27號)進行了修訂,制定了《石家莊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二、主要內容
預案共分總則、組織指揮體系、預警與監測、信息報告、應急響應、后期處置、保障措施、附則八個部分。
(一)總則。明確了編制目的、編制依據、適用范圍、工作原則、事件分級等內容。
(二)組織指揮體系。明確了應對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的應急指揮機構、成員單位及主要職責等內容。
(三)預警與監測。明確了預警監測和風險分析、需采取的預警行動等內容。
(四)信息報告。明確了事件信息的報告程序和內容等。
(五)應急響應。明確了分級響應,需采取的處置措施、應急結束條件等內容。
(六)后期處置。明確了善后處置、理賠、事件調查等后期工作內容。
(七)保障措施。明確了通信、隊伍、裝備物資、技術、交通運輸、經費等保障等內容。
(八)附則。明確了術語解釋、事件分級標準、預案管理和修訂等內容。
三、新修訂預案著重解決的問題
(一)適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新要求。當前,習近平總書記提出“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修訂后的新《安全生產法》頒布實施,河南鄭州“7.20”特大暴雨災害教訓等,對我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因此,新修訂的《石家莊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緊跟形勢需要和上級部署,對有關內容進行了完善,以確保預案的適用性和有效性。
(二)完善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體系建設。按照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機構調整及職能變動情況,對市軌道交通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及職責進行了修訂,突出部門優勢、發揮綜合協調作用,不斷完善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體系建設,健全應急響應協同機制。